在迫害岳飞的过程中,秦桧已代表南宋同金兀术签订了“和约”,规定两国以淮水为界,割唐、邓二州与陕西诸地;岁贡银两、绢匹各二十五万;北方人流寓江南者,任其归回旧地。
高宗没想到条件如此低,不仅满口答应,甚至还心存感激,连忙发誓同意,这就是宋金对峙史上的第二个“和约”,史称“绍兴和约”。
岳飞被关已两月有余,秦桧等人还是找不到足够的证据,在逼迫岳飞签字画押时,岳飞写下了“天日昭昭、天日昭昭”八个大字。后来,秦桧在老婆王氏的怂恿下,发出密令,将岳飞、张宪、岳云等人处斩。在行刑之时,还特嘱多设防卫,以免有人劫法场。对岳飞的亲朋故旧,也不放过,杀戮流放,极尽迫害之能事。
对于岳飞的被害,当时就引起了公众的愤怒。韩世忠已被罢职,但他还是当面质问秦桧说:“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?有何证据?”秦桧说:“莫须有。”“莫须有”是宋时的口语,意思是也许有。韩世忠听了,十分气愤地说:“‘莫须有’三字,怎可服天下人!”
秦桧就是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奸徒,他之所以能在南宋时期兴风作浪,实在跟他纵奸有术大有关系。